【黎智英案】黎智英律師確認「飯盒會」為重要證供 從黎女兒取得紀錄

社會

撰文: 梁錦麟

發布時間: 2024/05/13 13:09

最後更新: 2024/05/14 09: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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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師何俊豪(右)今出庭作供。(梁錦麟攝)
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《港區國安法》,黎及《蘋果日報》(下稱《蘋果》) 3間公司否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等共3罪,案件今(13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續審。黎一方早前申請重召張劍虹作供,控方就此傳召黎一方的律師何俊豪作供,何供稱於2024年1月底方得知通訊軟件Slack存在,以及飯盒會的紀錄是透過Slack發布,並確認「飯盒會」為重要證供,另於2月底由黎的女兒取得相關紀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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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今踏入第75天審訊,黎一方早前申請重召張劍虹作供,控方就此傳召黎一方的律師何俊豪出庭作供,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作主問。

控方問及何是否於2021年12月已經收到「從犯證人」張劍虹、陳沛敏及楊清奇的證人供詞。何供稱不肯定確實日期,但同意在2021年12月應該已經收到,另同意張的口供應有提及「飯盒會」,以及「飯盒會」為控方證供重點。

何同意,黎一方於2024年1月29日盤問張時已提及通訊軟件Slack。何又指於當天方知有Slack的存在,以及「飯盒會」的紀錄是透過Slack發布,故於1月30日去信律政司,隨後獲回覆沒有相關Slack紀錄,何確定於2月26日由被告黎智英的女兒取得相關紀錄。何形容本案的材料是他從事刑事律師15年以來見過最多的。

法官押後至明(14日)再處理重召證人申請,以待控方準備陳詞。

聆訊明(14日)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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